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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余文周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北京。引用本文:中华预防医学会,预防接种知情告知专家共识(上)[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55(2):-.DOI:10./cma.j.cn-0108-.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疫苗和预防接种工作知情提出了要求,对预防接种告知方式和内容作出了规定。本共识以该法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经验,阐述了预防接种知情告知的发展和形式,制定了预防接种知情告知理论框架、标准流程和信息、非免疫规划疫苗知情告知原则以及各疫苗知情同意书格式,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人员在预防接种服务中参考。本部分共识包括总则以及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含脊髓灰质炎成分疫苗、含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成分疫苗、含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乙型脑炎疫苗、脑膜炎球菌疫苗、甲型肝炎疫苗预防接种知情告知内容。

预防接种;疫苗;知情同意;专家共识。

四、含脊髓灰质炎成分疫苗

(一)、疫苗针对疾病

1.病原学

脊髓灰质炎(脊灰)病毒属于微小核糖核酸病毒科的肠道病毒属[73],直径27~30nm,核衣壳为立体对称20面体,含60个壳微粒,无包膜,属单链、正链核糖核酸。脊灰病毒根据抗原不同,可分为Ⅰ、Ⅱ、Ⅲ血清型[74],型间无交叉免疫。

脊灰病毒在外界环境中有较强的生存力,在污水和粪便中可存活数月,冷冻条件下可保存几年,在酸性环境中较稳定,不易被胃酸和胆汁灭活,耐乙醚和乙醇,但加热至56℃30min以上、紫外线照射1h或在含氯0.05mg/L的水中10min,以及甲醛、2%碘酊、各种氧化剂如过氧化氢溶液、含氯石灰、高锰酸钾等均能灭活。病毒可用于人胚肾、人胚肺、猴肾、Hela、Vero等多种细胞培养分离病毒及制备疫苗。

2.临床表现

在疫苗前时代,脊灰病毒普遍存在,传染性高,人群均可感染脊灰[75],90%感染者无症状,仅少数感染者出现麻痹症状。脊灰潜伏期最短3d,最长35d,一般为5~14d。脊灰病毒感染后,可能出现无症状型(占90%~95%)、轻型(占4%~8%)、无麻痹型或麻痹型(1%~2%)病例。通常的脊灰病例指麻痹型病例,其特征为在无麻痹型临床表现基础上,出现累及脊髓前角灰质、脑和脑神经的病变,导致肌肉麻痹。

3.流行病学特征

脊灰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曾在全球广泛流行,以5岁以下儿童发病为主,俗称“小儿麻痹症”。脊灰是人传人疾病,通过粪-口、口-口途径传播,在卫生条件较差的地区,粪-口途径传播占主导,而在卫生条件标准高的地区,口-口途径传播更常见[76]。

脊灰的传染源为病例、隐形感染者和病毒携带者,其R0值为5~7。在实施疫苗免疫之前,脊灰呈自然流行状态,发病率高。脊灰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夏、秋季为流行高峰。中国历史上脊灰广泛流行,年报告4.3万例脊灰病例。

随着全球消灭脊灰工作的快速进展,原来使用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的很多国家先后实现了无脊灰野病毒(WPV)病例的目标,而由于OPV的疫苗株病毒所致的疫苗相关麻痹型脊灰(VAPP)和疫苗衍生型脊灰病毒(VDPV)越来越引起重视。年WHO对全球VAPP造成的疾病负担进行了估算,全球使用OPV的国家每年发生~例VAPP病例,或每年每万出生人口发生2~4例VAPP病例[77]。VDPV是由OPV中的疫苗病毒(Sabin株病毒)在接种率较低的人群中持续传播,长期复制后重获WPV的神经毒性和传播能力,并可能成为循环的VDPV(cVDPV),导致散在麻痹型脊灰病例或暴发[78-79]。另外,在少数患有免疫缺陷综合征的个体内,疫苗病毒可长期复制,导致VDPV慢性排毒,且病毒的神经毒性逐渐增强,此类病毒被称为免疫缺陷相关的VDPV(iVDPV),个别病例的排毒期持续10年甚至更长时间[80-81]。

4.消灭脊灰进展

脊灰是WHO继消灭天花之后倡议全球消灭的第二种传染病,接种脊灰疫苗是预防和消灭脊灰最有效的手段,目前全球WPV流行仅局限在两个国家。WHO已将消灭包括WPV、VAPP和VDPV作为最终实现消灭脊灰的目标。中国通过实施以OPV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为主的策略,脊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中国最后1例本土WPV病例发生于年,于年实现了无脊灰的目标。

目前,WHO六个大区中五个大区已证实为无WPV区域,即年美洲区

[82]、年西太平洋区[83]、年欧洲区[84]、年东南亚区[85]、年非洲区。全球自年后未再发现Ⅱ型WPV,年后未再发现Ⅲ型WPV,WHO于年认证消灭Ⅱ型WPV,年认证消灭Ⅲ型WPV,目前全球流行的WPV仅为Ⅰ型。年仅有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仍有WPV本土流行。年1月《国际卫生条例》第23届紧急委员会关于脊灰病毒国际传播的声明指出,Ⅰ型WPV和cVDPV对全球健康仍存在严重威胁。

(二)、疫苗简介

中国有两种脊灰疫苗用于预防脊灰,即脊灰灭活疫苗(IPV)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接种脊灰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主动免疫,预防相应型别的脊灰。

中国使用的IPV有国产的Sabin株IPV(Sabin-IPV)和进口的Salk株IPV(Salk-IPV)。IPV有单独制品,也有与一种或多种其他疫苗抗原制成的联合疫苗。OPV按照所含疫苗病毒组分分为三价OPV(tOPV,含Ⅰ、Ⅱ、Ⅲ型疫苗病毒)、二价OPV(bOPV,含Ⅰ和Ⅲ型疫苗病毒)和单价OPV(mOPV,含Ⅰ、Ⅱ、Ⅲ型疫苗病毒中的1种)。

含IPV成分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灰和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DTaP-IPV/Hib)见“5含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成分疫苗”部分。

1. 疫苗免疫原性(1)Sabin-IPV:中国一项研究表明,接种两剂次Sabin-IPV后Ⅱ型抗体的阳转率为95%。即使未出现血清阳转,Sabin-IPV可使个体为后续剂次产生免疫力做好准备。(2)Salk-IPV:在高收入、低收入地区均显示Salk-IPV可诱导产生针对脊灰病毒的高效体液免疫应答[76]。由于受母传抗体影响,Salk-IPV接种的免疫原性依赖于接种年龄和接种剂次。2月龄后接种2剂次Salk-IPV(2月龄和4月龄),抗体阳转率可以达到90%以上[86](Ⅱ型为92%~%[87])。(3)bOPV:接种OPV与自然暴露于脊灰病毒类似,最终引发复杂的免疫反应,即体液(全身)免疫和黏膜(局部)免疫。免疫应答的动态规律显示IgM抗体产生最快并在最初阶段起主导作用,早在感染后1~3d可检测出,2~3个月后消失;在同一时期IgG抗体增加,最终成为主导型的持久抗体,可持续终生;但IPV抗体滴度维持时间较OPV短,诱导的肠道黏膜免疫水平低于OPV[76,87],无法产生人与人的接触免疫。2.疫苗保护效力或效果(1)IPV:对于前期未接种脊灰疫苗的个体而言,IPV诱导的肠道黏膜免疫力较OPV差。接种过IPV的儿童再接触到OPV(口服OPV或接触OPV服苗者)时仍可被感染,且通过粪便排出OPV。尽管如此,IPV可减少粪便排出病毒的数量和排毒持续时间,这可能有助于减少传播。高收入国家有关IPV诱导的保护期资料表明,循环抗体可持续存在数十年,也许长达终生。然而抗体滴度可随时间而下降,因此一些成人体内可能检测不到抗体。(2)bOPV:许多国家在引进使用OPV后,脊灰病例急剧下降,充分证实了OPV可以有效控制脊灰和消除WPV循环,OPV是全球消灭脊灰行动的首选疫苗。接种OPV后1~3周,绝大多数接种时无免疫力的受种者可通过鼻咽分泌物和粪便排出病毒。在未接种疫苗的人群中,这些来自疫苗的病毒极易在家庭内外传播,利于间接保护无免疫力者或对有免疫力者形成加强免疫。3.疫苗安全性(1)IPVIPV:无论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疫苗联合使用都非常安全,年中国监测数据显示IPV的一般反应发生率为22.31/10万剂,异常反应发生率为1.69/10万剂,其中,过敏性皮疹为1.48/10万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为0.09/10万剂[88]。相对于OPV,接种IPV不会发生VAPP和VDPV病例。(2)bOPV:从现有证据来看,OPV无致畸作用,且孕妇和HIV感染者均可安全接种。OPV罕见的严重不良事件仅包括VAPP。IPV和OPV序贯接种可减少或防止VAPP,同时OPV又可产生并保持高水平的肠道黏膜免疫力,并且从理论上可同时优化脊灰疫苗的体液和黏膜免疫原性。多国经验证实,该方案可有效预防VAPP;中国常规免疫采取序贯免疫程序后,大幅度降低了VAPP的发生。(三)、接种建议1.免疫程序自年1月1日起,中国脊灰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程序为2、3月龄接种IPV,4月龄和4周岁接种bOPV,即采取IPV和OPV序贯接种的免疫程序。如果儿童家长自愿选择全程IPV或含IPV成分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4岁可不再接种bOPV。全程IPV免疫程序为2、3、4和18月龄各接种1剂。2.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1)IPV:单剂量为0.5ml/支,注射途径是肌内注射。婴幼儿肌内注射部位为大腿前外侧中部,儿童和青少年为三角肌。(2)bOPV:口服接种,糖丸剂型每次1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3.接种禁忌(1)IPV:对IPV中的活性物质、任何一种非活性物质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如新霉素、链霉素和多粘菌素B过敏者,或以前接种IPV时出现过敏者;严重慢性疾病、过敏体质者。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应推迟接种。(2)OPV: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组分包括如辅料和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免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妊娠期妇女;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四)、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

(1)IPV:十分常见:中度一过性的发热;常见: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如疼痛、皮肤发红,全身不良反应如烦躁、呕吐、嗜睡、进食障碍、腹泻;注射部位出现的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d自行消失;轻度发热一般持续1~2d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中度发热或发热时间超过48h者、皮疹出现者必要时应及时就诊。

(2)bOPV:发热、腹泻;烦躁(易激惹)、呕吐;国内外已上市的同类疫苗还报告有皮疹、寒战、无力(疲劳)、肌肉疼痛和关节痛。

2.罕见不良反应

(1)IPV:注射部位局部硬结、全身皮疹。

(2)bOPV:感觉异常(刺痛感、四肢发麻)、局部麻痹(轻度瘫痪)、神经炎(神经性发炎)和脊髓炎。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IPV: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如肿胀,接种后可能48h内出现,持续1~2d;淋巴结肿大;过敏反应如荨麻疹、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中度一过性关节痛和肌痛;惊厥(伴或不伴发热);接种后两周内出现头痛、中度和一过性感觉异常(主要见于下肢);极早早产儿(胎龄不超过28周)可能出现呼吸暂停;广泛皮疹。

(2)bOPV:口服疫苗后引起的VAPP。

(五)、注意事项

1.疫苗接种慎用情况

(1)IPV: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极早早产儿(胎龄不超过28周),特别是有呼吸不成熟的既往史;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注射后应观察至少30min。

(2)bOPV: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特定事项

(1)IPV: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接种IPV,应事先征询医生建议;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感染、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

(2)bOPV:

液体剂型:

①严禁注射。

②应使用37℃以下温水送服,切勿用热水送服。

③疫苗瓶开启后,如未能立即用完,应置于2℃~8℃,并于当天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一旦疫苗出现混浊、变色(紫色或黄色)、疫苗瓶有裂纹者均不可使用。

④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min。

⑤避免反复冻融和严禁加热融化。

⑥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⑦使用不同的减毒活疫苗进行预防接种时,应间隔至少1个月以上。

糖丸剂型:

①应使用37℃以下的温水送服,切勿用热水送服。

②内包装开封后,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并立即使用,如未能立即用完,应置于2℃~8℃,并于当天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③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min。

④避免反复冻融和严禁加热融化。

⑤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⑥使用不同的减毒活疫苗进行预防接种时,应间隔至少1个月以上。

五、含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成分疫苗

(一)、疫苗针对疾病1.病原学百日咳鲍特菌是百日咳的致病菌。为革兰染色阴性的无动力短小球杆菌,无芽孢和鞭毛;其致病物质包括荚膜、菌毛及产生的多种毒性因子(毒素、粘附蛋白等)。百日咳鲍特菌对一般理化因素抵抗力较弱,在人体外只能短期存活;对紫外线和一般化学消毒剂敏感;对多粘菌素、氯霉素、红霉素、氨苄青霉素等敏感,对青霉素、磺胺药有抵抗力[54,89]。白喉棒状杆菌是白喉的致病菌。革兰染色阳性,一端或两端膨大,内有异染颗粒称为极体,不运动,无芽孢。其分泌的外毒素是致病的主要物质。白喉棒状杆菌对冷冻、干燥抵抗力强,在干燥假膜可生存12周;在玩具、衣服上可存活数日;对湿热及化学消毒剂敏感。破伤风梭菌是破伤风的病原菌。革兰染色阳性,有鞭毛,无荚膜,其感染的重要条件是局部形成厌氧微环境,能产生破伤风痉挛毒素和溶血毒素两种外毒素,其中痉挛毒素属神经毒素,是引起破伤风的主要致病物质。破伤风梭菌的芽孢在℃1h可被破坏,在干燥的土壤和尘埃中可存活数十年。2.临床表现(1)百日咳:百日咳病程可持续2~3个月,临床特点为阵发性、痉挛性咳嗽,咳嗽终止时伴有鸡鸣样吸气吼声。百日咳多发生于儿童,尤其5岁以下儿童;潜伏期2~21d,平均7~10d;典型临床经过可分为三期:①卡他期:持续1~2周,从起病到阵发性痉咳的出现。期初表现为一般的上呼吸道感染症状,有轻微的咳嗽、喷嚏等。咳嗽开始为单声干咳,3~4d后热退,但咳嗽加剧,尤以夜晚为甚。此期传染性最强。②痉咳期:2~6周或更久,典型临床表现为阵发性痉挛样咳嗽、鸡鸣样吸气性吼音。痉咳时患儿常常面红唇绀,舌外伸、颈静脉怒张、躯体弯曲等。此期常合并呼吸暂停、肺炎、结膜下出血等并发症,小婴儿可出现惊厥、因缺氧造成的脑病和死亡等严重并发症。③恢复期:持续2~3周,合并肺炎、肺不张等并发症者可持续数月迁延不愈。典型的百日咳临床病例一般出现在未免疫儿童的初次感染,非典型病例一般出现在有百日咳病史或免疫接种史的儿童和成人。(2)白喉:根据病变部位,白喉可分为呼吸道白喉(包括咽、喉、鼻白喉等,其中咽白喉占全部白喉的80%)和其他部位白喉(如皮肤、伤口、眼结膜白喉等)。白喉潜伏期平均为2~5d,最长可达10d。呼吸道白喉主要表现为咽、喉部灰白色假膜和全身毒血症症状,严重者可并发中毒性心肌炎和周围神经麻痹。皮肤白喉可有坏死和溃疡形成,皮损往往经久不愈,预后可有黑色素沉着,患者很少有全身中毒症状。白喉病死率约5%~10%。(3)破伤风:破伤风潜伏期通常为3~21d,平均7d;感染部位和潜伏期之间有明确的相关性。破伤风典型特征在早期表现为面部肌肉痉挛(牙关紧闭和苦笑),继以背肌痉挛(角弓反张)和突发的全身性强直性癫痫(破伤风痉挛),声门痉挛可诱发猝死。随治疗、年龄和患者总体健康状况的不同,破伤风的病死率在10%~70%之间。3.流行病学特征(1)百日咳:百日咳是儿童常见传染病,各地均有发病。近年中国百日咳发病呈上升趋势,-年共报告例[90],报告发病率从年的0.13/10万上升至年的0.75/10万;在报告病例中死亡10例,病死率为0.03%;1岁儿童病例数占总病例数的64.3%,发病率为19.6/10万。夏秋季高发。(2)白喉:实施计划免疫前世界各地均有白喉发生,尤其是温带地区。历史上中国白喉曾高发(年报告约15万例,死亡约1万例),且各地均有病例报告。自中国年起实施计划免疫后,白喉发病逐年下降,年后每年报告病例数不足百例,其中年报告6例,-年每年报告0~2例,-年无白喉病例报告。(3)破伤风:破伤风可发生于任何年龄段,世界各地区年发病率存在很大差异,绝大多数发生于发展中国家。中国已于年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但非新生儿破伤风仍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中国目前主要对新生儿破伤风进行了监测,尚缺少准确的一般人群破伤风发病研究。创伤是引起破伤风感染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中国每年创伤超过万人次[91]。破伤风重症患者可发生喉痉挛、窒息、肺部感染和器官功能衰竭,在无医疗干预的情况下,病死率接近%,是一种极为严重的潜在致命性疾病。(二)、疫苗简介目前中国使用的预防百日咳、破伤风、白喉的疫苗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DTaP)、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DTaP-Hib)、DTaP-IPV/Hib、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和破伤风疫苗五种;其中DTaP和DT为免疫规划疫苗,DTaP-Hib、DTaP-IPV/Hib和破伤风疫苗为非免疫规划疫苗。1.疫苗免疫原性(1)DTaP:国内开展的研究显示[92-96],DTaP完成3剂次基础免疫后,抗破伤风抗体、抗白喉抗体、抗百日咳毒素(PT)抗体和抗丝状血凝素(FHA)抗体的阳转率分别可达99%以上、95%以上、88%以上和87%以上。(2)DTaP-Hib:根据DTaP-Hib上市前临床研究数据,完成3剂次基础免疫后抗白喉抗体阳转率为%,抗破伤风抗体阳转率为%,抗b型流感嗜血杆菌抗体阳转率为98.79%,抗PT抗体阳转率为98.06%,抗FHA抗体阳转率为97.33%。(3)DTaP-IPV/Hib:国内开展的研究显示[97],DTaP-IPV/Hib完成2-3-4或3-4-5月龄基础免疫后,抗破伤风抗体、抗白喉抗体、抗脊灰(Ⅰ、Ⅱ型)抗体、抗PT抗体阳转率均达.0%,抗脊灰(Ⅲ型)抗体阳转率分别达.0%和99.6%,抗PRP抗体≥0.15μg/ml比例分别为97.6%和99.1%,抗PRP抗体≥1.0μg/ml比例分别为92.1%和95.6%;抗FHA抗体阳转率分别为98.0%和99.6%。2.疫苗保护效力或效果WHO百日咳疫苗立场文件指出,观察性研究显示接种1剂次含百日咳成分疫苗避免婴儿严重百日咳的效果为50%,2剂次至少可达80%,尽早完成全程基础免疫对婴儿获得全部保护至关重要。《百日咳疫苗选择的修订意见》指出,完成基础免疫的全部剂次后,健康婴幼儿可以获得预防发生严重或致死性百日咳的保护抗体。但与全细胞百日咳疫苗和自然感染相比,DTaP抗体水平衰减速度较快,其预防感染和减少后续传播的能力较低。WHO白喉疫苗立场文件中指出,病例对照研究显示,接种≥3剂次含白喉类毒素疫苗对15岁儿童的保护效果达95.5%,接种≥5剂次后保护效果可增至98.4%。国内研究显示[89],完成3剂次基础免疫和1剂次加强免疫后8年,仍有92.6%~.0%的儿童具有白喉保护性抗体。WHO破伤风疫苗立场文件中指出,破伤风疫苗的使用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然而尚未进行符合目前评估破伤风疫苗用于非新生儿破伤风保护效果的随机对照试验的标准化临床试验。血清学研究显示,婴儿3剂次破伤风疫苗基础免疫和第二年1剂次加强免疫可提供3~5年保护,再加强1剂次可保护至青少年期,青少年期再加强1剂次后诱导的免疫可持续至大部分成人期。3.疫苗安全性(1)DTaP:国内多项DTaP安全性研究显示[93-94,98],在使用DTaP进行基础和/或加强免疫的儿童中,不良反应轻微。全身反应以轻、中度发热多见,局部反应以红肿和硬结多见,严重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罕见。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均低于WHO报告的预期发生率[98]。在DTaP不良反应中,各种临床损害按接种剂次的反应危险性为第4剂第1剂第3剂第2剂[99]。(2)DTaP-Hib:国内DTaP-Hib大规模上市后安全性观察显示[],DTaP-Hib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低,全身反应多为发热和呕吐,局部反应多为发热和肿胀,随接种剂次数增加,局部和全身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疫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国内研究显示[],上臂三角肌、臀部肌肉和股外侧肌接种DTaP-Hib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均较低,均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其中股外侧肌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最低。(3)DTaP-IPV/Hib: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研究显示[97],DTaP-IPV/Hib多数主动监测的不良反应为轻度;采用2-3-4月龄或3-4-5月龄基础免疫或18~20月龄加强免疫接种DTaP-IPV/Hib,注射部位发生任何反应的总例数小于分别同时接种的单苗组。常见的局部反应为注射部位触痛和发红,常见的全身反应为发热、异常哭闹、食欲下降等。(4)破伤风疫苗:破伤风疫苗无论是单独使用或者作为联合疫苗使用都是安全的。接种破伤风疫苗后轻微局部反应较常见,在加强免疫的人中50%~80%出现疼痛或红肿等局部反应,0.5%~10%出现发热、疼痛和不适等轻度的全身反应。(三)、接种建议

1.免疫程序

(1)DTaP:接种对象为3月龄~6周岁儿童,分别于3、4、5、18月龄各接种1剂次。

(2)DTaP-Hib:接种对象为3月龄以上婴幼儿,3、4、5月龄基础免疫3剂次,18~24月龄加强免疫1剂次。

(3)DTaP-IPV/Hib:接种对象为2月龄及以上的婴幼儿,推荐2、3、4月龄或3、4、5月龄进行3剂次基础免疫,18月龄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4)DT:接种对象为12岁以下儿童,在完成4剂次DTaP接种后6周岁接种1剂次。

(5)破伤风疫苗:接种对象主要是发生创伤机会较多的人群,妊娠期妇女接种破伤风疫苗可预防产妇和新生儿破伤风。对无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史者,第1年接种2剂次(间隔4~8周),第2年接种1剂次,以后每10年加强1剂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5年加强1剂次。对已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的人员,自最后1剂次接种后3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接种。超过3年者加强接种1剂次。对严重污染的创伤或受伤前未经全程免疫者,除接种疫苗外,可酌情在另一部位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对已用含破伤风类毒素联合疫苗全程免疫者,每10年加强接种1剂次。妊娠期妇女可妊娠第4、6~7个月时各接种1剂次。

2.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

(1)DTaP: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0.5ml。(2)DTaP-Hib:肌内注射,推荐部位为臀部外上方1/4处。每1次人用剂量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各0.5ml混合,每次1ml。(3)DTaP-IPV/Hib: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间三分之一处)肌内注射,0.5ml。(4)DT: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0.5ml。(5)破伤风疫苗: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0.5ml。

3.接种禁忌

(1)DTaP: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注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疫苗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2)DTaP-Hib: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或以往接种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有过敏反应者,或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惊厥史者禁止接种。对中度或严重疾病的儿童包括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和发热者应推迟接种。

(3)DTaP-IPV/Hib:对该疫苗的任一组分和任何生产工艺中的痕量残留物(戊二醛、新霉素)或百日咳疫苗(无细胞或全细胞百日咳)过敏、以前接种过含有相同组分的疫苗后出现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者、患有进行性脑病者、以前接种百日咳疫苗后7d内患过脑病者禁止接种。发热或急性疾病期间必须推迟接种。

由于在国内尚未开展本品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的临床研究,目前暂建议该疫苗不与其他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或常规儿童用疫苗同时接种。国外批准可与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但应接种于不同部位。

(4)DT: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注射白喉或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5)破伤风疫苗:患严重疾病、发热者;有过敏史者;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四)、预防接种不良反应1.常见不良反应(1)DTaP:注射部位局部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全身反应可有低热、哭闹等,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2)DTaP-Hib:注射部位红肿、硬结/肿胀、疼痛/触痛;发热;局部荨麻疹和瘙痒;腹泻。(3)DTaP-IPV/Hib:食欲不振、神经过敏、易激惹、异常哭闹、失眠、睡眠障碍、嗜睡、呕吐、腹泻、注射部位发红、水肿、疼痛、发热≥38°C和注射部位硬结。(4)DT: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如红肿、疼痛、瘙痒。可出现发热,一般不需处理。当出现重度发热时,应给予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其他全身反应有疲倦、头痛、疼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5)破伤风疫苗:接种后可引起轻微的局部反应,如疼痛、红肿,偶可见结节。轻微的全身反应包括发热、疼痛和不适,可见于0.5%~10%加强免疫者。一般不需处理即自行消退。2.罕见不良反应(1)DTaP:烦躁、厌食、呕吐、精神不振、重度发热、局部硬结等。(2)DTaP-Hib:注射部位硬结/肿胀或发红直径大于3.0cm;发热39℃、哭闹(易激惹);哺乳或进食障碍;恶心/呕吐。(3)DTaP-IPV/Hib:长时间无法安抚的哭闹、注射部位发红和肿胀≥5cm、发热40℃。(4)DT:局部硬结、短暂重度发热。5.4.3 极罕见不良反应(1)DTaP:局部无菌性化脓、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神经系统反应等。(2)DTaP-IPV/Hib:速发型过敏反应,如面部水肿、血管性水肿、急性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和休克。(3)DT: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神经系统反应等[]。(4)破伤风疫苗:严重的全身性不良事件(如过敏反应和臂丛神经炎)极其罕见(每万剂次中过敏反应为1~6例,臂丛神经炎为5~10例,无菌性脓肿为1~10例)。(五)、注意事项1.疫苗接种慎用情况(1)DTaP: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剂时应换另侧部位。注射第1剂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剂。(2)DTaP-Hib:暂建议本疫苗不与其他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儿童用疫苗同时接种。接种本疫苗后并不是%接种对象能产生保护性抗体。恶性肿瘤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或存在其他免疫功能障碍者接种本疫苗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免疫保护效果。接种本疫苗一周内,在诱导机体产生针对细菌的保护效果前,仍可能出现b型流感嗜血杆菌致病。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吸收。注射第2剂疫苗时应更换身体另侧部位。注射第1剂后若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建议不再接种第2剂。有血小板减少症和出血性疾病的患者肌注本疫苗时慎用。(3)DTaP-IPV/Hib:本疫苗应谨慎用于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凝血障碍者,因为肌内注射后可能存在出血风险。由于本疫苗可能含有痕量的戊二醛、新霉素,需谨慎用于对这些物质过敏的接种者。如果曾经出现过与前一次疫苗注射无关的发热性惊厥,不是接种本疫苗禁忌。如曾出现过与前一次疫苗注射无关的非热性惊厥,需谨慎考虑接种本疫苗。如已知下列任一情况可能会暂时地与疫苗接种相关,需要谨慎决定是否进一步接种含有百日咳的疫苗:48h内出现的非其他明确病因导致的≥40℃发热;接种后48h内出现虚脱或休克样症状(低张力低反应现象);接种后48h内出现超过3h、持续且无法安抚的哭闹;接种后3d内出现伴有或不伴有发热的惊厥。如以前接种过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后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或臂丛神经炎,是否接种任一含有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应基于对潜在的益处和可能的风险考虑。如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的治疗或患有免疫缺陷,可能会降低对疫苗的免疫应答,建议在治疗结束后进行接种。即使抗体应答受限,仍建议患有慢性免疫缺陷如HIV感染的患者进行接种。由于在国内尚未开展DTaP-IPV/Hib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的临床研究,暂建议本疫苗不与其他儿童计划免疫疫苗/常规儿童用疫苗同时接种。(4)DT: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慎用。2.特定事项(1)DTaP:注射免疫球蛋白与DTaP接种无时间间隔要求,但应等基础病痊愈后方可接种。如果儿童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将在近期结束,为获得更好的免疫应答,应将疫苗接种推迟到治疗结束后1个月进行。(2)DTaP-IPV/Hib:对于妊娠≤28周出生(尤其是具有呼吸系统发育不全病史)的早产儿,应考虑潜在的窒息风险和进行48~72h呼吸监测的必要性。但仍然推荐尽早免疫接种。严重慢病患者和过敏体质人群,即使基础疾病可能会导致有限的免疫反应,也推荐接种。(3)DT: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剂时应换另侧部位。(4)破伤风疫苗: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剂时应换另侧部位。

六、含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

(一)、疫苗针对疾病1.病原学麻疹病毒、风疹病毒和流行性腮腺炎(流腮)病毒的抗原结构均较稳定,仅有一个血清型,人是唯一宿主。目前已发现麻疹病毒有8个基因型(A~H)、23个基因亚型[-],中国主要为H1a亚型;流腮病毒有12个基因型(A~H)[],自年以来中国以F基因型为主[],年以后一些省份监测到G基因型[-];风疹病毒有12个基因型和1个临时基因型,其中1E和2B基因型在全球广泛流行[],5个基因型(1a、1E、1F、2A和2B)曾在中国流行,近年1E基因型成为中国优势流行株,2B基因型常在散发病例中检测到[-]。2.临床特征麻疹潜伏期为7~21d,平均10~14d;以发热、呼吸道卡他、口腔黏膜斑、斑丘疹、疹退后脱屑或色素沉着等为主要临床症状,严重者可并发肺炎、喉炎、心肌炎、肠炎等,也可引起急性阑尾炎和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广泛应用含麻疹成分疫苗(measlescontainingvaccine,MCV)后麻疹患者症状多为轻型或不典型,实验室检测成为确诊依据[]。流腮潜伏期8~30d,平均18d,以腮腺肿大、腮腺非化脓性炎症等为主要临床症状[],少部分有发热、头痛、无力、食欲缺乏等前驱症状。流腮病毒能侵犯多个脏器和中枢神经系统,引起胰腺炎、睾丸炎、耳聋、无菌性脑膜炎、脑炎等并发症。无疫苗免疫史的流腮病例并发睾丸炎、无菌性脑膜炎、脑炎的比例分别达12%~66%、0.2%~10%、0.02%~0.3%[]。风疹潜伏期12~23d,平均18d,以低热、全身皮疹、淋巴结肿胀和轻微卡他为主要临床症状。妊娠期妇女在妊娠早期感染风疹病毒,可能导致胎儿早产、流产、死胎,或婴儿出生后出现以多器官严重损伤为主要表现的先天性风疹综合征(congenitalrubellasyndrome,CRS),表现为听力障碍、白内障、先天性心脏缺损等终身残疾[],以及自闭症、糖尿病、甲状腺功能障碍等[-],这是风疹最严重的危害。3.流行病学特征麻疹、风疹和流腮患者分别是麻疹、风疹和流腮的主要传染源,亚临床型或隐性感染者也可成为风疹、流腮的传染源。麻疹患者一般在出疹前后4d、风疹患者在出疹前一周到出疹后4d、流腮患者在腮腺肿大前2d至肿大后9d的传染性较强。三种疾病均可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途径传播,无疫苗接种史者易感,一年四季均可发病,冬春季高发。在MCV应用以前,麻疹呈自然流行状态,发病高峰周期性出现。年报告发病率达.4/10万。年后开始使用液体麻疹疫苗,发病率开始下降,年后保持在20/10万以下,表现为周期性(约4~5年)小高峰的流行特点。随着消除麻疹策略措施的落实,年中国报告麻疹病例例,报告发病率为0.28/10万,为历史最低水平。在疫苗前时代,麻疹发病以6个月至5岁儿童为主[54,-],90%以上的人在10岁前感染过麻疹[]。广泛应用MCV后,在MCV接种率低的地区,发病年龄仍以5岁以内儿童为主,接种率高的地区病例往往以8月龄儿童和成人为主[]。随着含风疹、流腮成分疫苗的应用,报告风疹、流腮发病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呈现下降趋势,风疹发病年龄后移,暴发场所呈现由幼儿园和小学向初中和高中推移的趋势[]。(二)、疫苗简介

中国现有上市使用的含麻疹、风疹、流腮成分疫苗包括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measlesandrubella